请问什么时候确定要用酬金制?是业主投出来的吗还是业委会决定的?
6号晚上为7号公示的内容专门开了个线上会,有业委会和单元代表一共二十几个人参加。在讨论是采用酬金制或包干制这个问题上,花了很久的时间,但没有形成结论。因此发起了投票,业委会和单元代表一共50多人投票决定采用酬金制。昨天,单元代表群里又为这事辩论了一天,最后大家求同存异,一致向前看。
投票详情:
“维修基金开户银行参与投票51人,占总人数(65人)的78.5%,选择上海银行的为45人,占投票总人数的88.2%,选择建设银行的为6人,占11.8%。投票通过选择上海银行作为维修基金开户行。”
“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参与投票50人,占总人数(65人)的76.9%,选择酬金制的为39人,占投票总人数的78.0%,选择包干制的为8人,占16.0%,弃权3人,占6.0%。投票通过选择酬金制作为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。”